[關於同業的惡意詆毀與破壞]
房仲業交易金額大,人性的貪婪隨之浮現。不論在各個行業,相信同業間普遍存在"競爭大於合作"的關係。
我是不介意看到同業間彼此競爭(畢竟有鬥,才會激起業者的工作動能,某個層面來說,消費者是受惠的)。但我們會發現,在鬥來鬥去的過程中,往往犧牲的,就是無辜的市場消費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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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,我在跟一位上個月成交(但現在仍在進行代書流程階段)的屋主通電話。屋主當初委託銷售時,只簽給品揚和另一家同業。由於已確定成交簽約,屋主在簽約隔天,即把放在警衛室的鑰匙和磁扣取回去了。
但屋主說:"另一家同業,這幾天還回報說有帶客人看屋,並提到他進去時,上一組房仲門窗沒有關好,請屋主向我們confirm(想要暗指我們上次帶客人看房子,離開時沒有把門窗關好)"。
屋主一聽就知道那是個謊言,但也沒有馬上戳破,只是覺得有些心灰意冷。那麼當初回報那麼多帶看,恐怕也是場騙局話術。
最近也在幫一些屋主處理房子,屋主對於屋況的維護(如:進門沒換脫鞋、恣意使用馬桶、離開時門窗沒關好),也是感到非常頭痛與煩惱。但這沒辦法,中古屋簽一般約,就是會遇到這種問題,你是抓不到真正的元兇是誰的。
至於要不要聽從採信業者對其他家的惡評,就憑消費者自己的智慧了。
#信任還是決定了一切
#業者惡鬥之下犧牲的永遠是消費者
#真真假假分不清